欧盟《官方公报》发布两项新指令,分别为新CE-EMC电磁兼容指令2014/30/EU和新CE-LVD低电压指令2014/35/EU,符合旧指令的电子电气产品可以继续进入欧盟市场直到2016年4月19日,2016年4月20日起开始实施CE新指令,届时旧指令自动失效。
测试项目 | 旧指令 | 新指令 | 旧指令失效日期 |
EMC | 2004/108/EC | 2014/30/EU | 2016-4-20 |
LVD | 2006/95/EC | 2014/35/EU | 2016-4-20 |
此新指令和旧指令的最大差异为:
-产品必须标示进口商或是欧洲制造商的公司名称、产品注册商标及地址,如果由于产品大小原因打不下,可在其包装或附带文档内注明
-产品必须提供风险评估报告(此报告可制造商自行评估并提出报告, 或是委由实验室代为出具报告)
自2016-4-20起以CE mark销售欧洲的产品需符合以上要求,此两点最为重要,请重视。
温馨提示:请及时核对已申请的CE证书是否为新指令证书,现已实施新指令
★若继续使用,我们将以最优惠便捷的方式为您提供CE证书更新工作。
★若不需要更新,届时旧指令CE证书自动失效,没更新CE证书清关的后果是:货物为被欧盟海关扣关或是拒通关。
指令更新费用请联系相对应的业务员进行沟通。
备注: EMC/LVD检测标准更新不属于指令更新范围,属于检测标准升级!